📢 Gate广场独家活动: #PUBLIC创作大赛# 正式开启!
参与 Gate Launchpool 第 297 期 — PublicAI (PUBLIC),并在 Gate广场发布你的原创内容,即有机会瓜分 4,000 枚 $PUBLIC 奖励池!
🎨 活动时间
2025年8月18日 10:00 – 2025年8月22日 16:00 (UTC)
📌 参与方式
在 Gate广场发布与 PublicAI (PUBLIC) 或当前 Launchpool 活动相关的原创内容
内容需不少于 100 字(可为分析、教程、创意图文、测评等)
添加话题: #PUBLIC创作大赛#
帖子需附带 Launchpool 参与截图(如质押记录、领取页面等)
🏆 奖励设置(总计 4,000 枚 $PUBLIC)
🥇 一等奖(1名):1,500 $PUBLIC
🥈 二等奖(3名):每人 500 $PUBLIC
🥉 三等奖(5名):每人 200 $PUBLIC
📋 评选标准
内容质量(相关性、清晰度、创意性)
互动热度(点赞、评论)
含有 Launchpool 参与截图的帖子将优先考虑
📄 注意事项
所有内容须为原创,严禁抄袭或虚假互动
获奖用户需完成 Gate广场实名认证
Gate 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
虚拟货币犯罪中帮信罪和掩隐罪的区分要点及案例分析
虚拟货币犯罪中帮信罪和掩隐罪的区分
随着虚拟货币的全球化发展,相关法律问题日益复杂,尤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帮信罪)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(掩隐罪)是虚拟货币犯罪中常见的两个罪名,但在实际应用中常常发生交叉和混淆。
这种混淆不仅影响案件的准确定性,还直接关系到量刑轻重。虽然两罪都是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和洗钱行为的重要工具,但在主观故意、行为方式和量刑幅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。
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、法理探讨及实务经验,深入探讨如何在虚拟货币犯罪中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,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。
一、案例分析
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为例,案情如下:
2020年12月,李某等人组织陈某等人使用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,部分通过购买虚拟货币转账。陈某提供的3张银行卡转移电诈资金14.7万余元。
2021年2月,李某等人被捕后,陈某继续组织他人转移犯罪所得,涉案金额达44.1万余元。
一审法院认定陈某构成掩隐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陈某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应构成较轻的帮信罪,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这个案例凸显了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时,控辩审三方对帮信罪和掩隐罪适用的争议。
二、两罪在虚拟货币案件中的适用范围
帮信罪和掩隐罪的适用边界通常与行为人的角色、主观认识及行为后果密切相关。尽管两罪都要求行为人"明知",但适用场景仍有明显差异:
帮信罪的典型适用场景
帮信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提供技术支持、推广引流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。在虚拟货币领域,常见行为包括:
关键在于"帮助"行为直接为网络犯罪提供便利,不必以获取收益为目的。
掩隐罪的典型适用场景
掩隐罪更侧重于帮助处理"赃款",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或收益,仍协助转移、收购、代持、兑换等。常见行为包括:
掩隐罪强调帮助"消化赃物",更接近传统洗钱概念,前提是对犯罪所得有明确认识。
两罪的适用边界在于行为发生的阶段、主观明知的对象及行为是否直接促成犯罪得逞,或是事后处理犯罪所得。
三、如何准确区分帮信罪和掩隐罪
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需要综合考虑主观心态、客观行为及案件证据,不能简单套用。以下三个方面至关重要:
主观明知的对象不同
帮信罪的"知"是对犯罪行为的知晓,掩隐罪的"知"是对犯罪所得的知晓。
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
例如,帮助开设虚拟币钱包并参与资金转移可能构成帮信罪;而接收已完成诈骗的虚拟币并代持或出售可能构成掩隐罪。
是否促成犯罪既遂
掩隐行为往往与犯罪结果有较强因果关系。而帮信罪虽也可能帮助上游犯罪"变现",但不决定上游犯罪能否成立。
对于辩护律师,可从以下两个层面着手:
结语
虚拟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和去中心化特性增加了刑法适用难度,使帮信罪与掩隐罪的界限更加模糊。在这种情况下,Web3领域的刑事律师需要承担"法律翻译者"的角色,不仅要掌握传统刑事辩护技巧,还要深入理解虚拟币的底层逻辑和实际用途。
从刑事政策角度看,准确适用轻重罪名关乎法律的谦抑性与正义实现。从个人权利保障角度看,能否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直接影响涉案人员的命运。
随着司法实践的规范化和虚拟币法律制度的完善,相关法律适用将更加明确。在此之前,每一次罪名区分都是对律师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的考验。